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气体灭火系统高压管件在连接时的相关要求

发布日期:2021-05-11 09:41:23 访问次数:289

气体灭火系统灭火剂平时以液体、液化气体或气体状态存贮于压力容器内,管网灭火系统灭火时通过管道将灭火介质输送至着火部位,以完成灭火动作。这其中少不了气体灭火系统高压管件的帮忙,今天我们分享气体灭火系统管件管道链接时的相关要求。
  1. 采用螺纹连接时,管材宜采用机械切割;螺纹不得有缺纹、断纹等现象;安装后的螺纹根部应有2~3条外露螺纹;连接后,应将连接处外部清理干净并做防腐处理。
  2. 采用法兰连接时,衬垫不得凸入管内,其外边缘宜接近螺栓,不得放双垫或偏垫。连接法兰的螺栓,直径和长度应符合标准,拧紧后,凸出螺母的长度不应大于螺杆直径的1/2且保证有不少于2条外露螺纹。
  3. 已经防腐处理的无缝钢管不宜采用焊接连接,个别连接部位需采用法兰焊接连接时,应对被焊接损坏的防腐层进行二次防腐处理。
  4. 管道穿过墙壁、楼板处应安装套管。套管公称直径比管道公称直径至少应大2级,穿墙套管长度应与墙厚相等,穿楼板套管长度应高出地板50mm。管道与套管间的空隙应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填塞密实。当管道穿越建筑物的变形缝时,应设置柔性管段。
  5. 管道末端应采用防晃支架固定,支架与末端喷嘴间的距离不应大于500mm。
  6. 公称直径大于或等于50mm的主干管道,垂直方向和水平方向至少应各安装1个防晃支架,当穿过建筑物楼层时,每层应设1个防晃支架。